招標編號:CXST20211101
重慶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
空壓機組
邀
標
書
2021年11月
目 錄
第一部分邀標告知書…………………………………………3
第二部分 投標資料表、合同資料表…………………………4
第三部分 商務要求……………………………………………6
第四部分 附件樣式……………………………………………12
第五部分 技術條件書(另附)
第一部分招標邀請告知書
我公司擬于重慶市長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晏家化工園區(qū)新建己二醇項目,現(xiàn)擬購進貴公司設備,該裝置設備(技術)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技術附件的規(guī)定要求,請貴公司按要求編制投標書。我公司真誠邀請貴公司按市場現(xiàn)行實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向我公司回告,我公司對此萬分感謝!
投標人須知
1、招標項目的名稱和數(shù)量:空壓機組,1臺套
2、項目地點:重慶市長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3、項目竣工計劃:2022年12月31日
4、項目工期要求:2022年7月15日以前完成設備制造,檢驗試驗合格,具備發(fā)貨條件。
5、現(xiàn)場踏勘:投標人自行組織。
6、投標方式:本項目的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均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向以下指定郵箱同時提交,主送:2822769032@qq.com;抄送:13982736262@163.com;13518376043@126.com
7、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11月15日上午12時00分。
8、聯(lián)系方式:
李泓,電話:13882781577(微信同號)
重慶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第二部分投標資料表
本表關于采購貨物的具體資料是對第一部分投標人須知及相關部分的具體補充,如有矛盾,應以本資料為準。
項號 | 內 容 |
說 明 |
1 | 招標人名稱:重慶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 |
2 | 標的名稱:空壓機組 |
3 |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
4 | 招標人通訊地址: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qū)魚塘街道希望大道355號豐豪酒店B棟 電話:13882781577 |
投 標 報 價 和 貨 幣 |
6 | 投標總價:設計、供貨、運輸、保險、指導安裝調試、現(xiàn)場培訓及相關費用 相關費用:包括至指定交貨地運輸費、臨時設施、機具費、保險費、大型吊裝費、伴隨服務費。 |
7 | 最終報價:投標總價最終優(yōu)惠價(含全額增值稅)。 |
8 | 投標貨幣:人民幣 |
投 標 書 的 編 制 和 遞 交 |
9 | 資格標準: 凡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法人資格,有提供招標貨物和服務的資格和能力,設備配套、安裝調試能力強,并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具備相關設計、或生產、或制造、或經營資格的國內企業(yè)均可參與投標; 允許在中國注冊的外國獨資或中外合資、合作企業(yè),以其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參加投標; 參加投標的國內制造商必須具有相應的設備制造資質等級和工程業(yè)績; 提供兩年內同類設備的銷售或使用業(yè)績,本次投標設備的用戶使用情況反饋意見書,并附聯(lián)系電話。投標文件必須按《附件——投標文件格式》逐頁填寫并由被授權人簽字。 |
10 | 投標人供貨范圍應包含貨物隨機配件明細、數(shù)量、單價 |
11 | 投標有效期:投標人需注明 |
12 | 投標文件正、副本的份數(shù):掃描件電子版1份 |
13 | 投標文件遞交至以下三個郵箱地址: 主送:2822769032@qq.com;抄送:13982736262@163.com;13518376043@126.com; |
14 | 投標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上午12:00(北京時間) |
15 | 開標日期:招標方隨機定 |
評 標 |
16 | 本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和本次招標文件《招標貨物清單及技術規(guī)格》中的技術參數(shù)和要求為最低要求,如投標貨物的技術性能低于此要求的,將被視為技術實質性不響應 |
合同條款資料表
| 內 容 |
1 | 招標人名稱:重慶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 |
2 | 應提供的伴隨服務:指導安裝調試、現(xiàn)場操作培訓、售后服務。 |
3 | 備 件:提供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滿足自投運驗收合格起12個月使用。 |
4 | 免費維修與更換缺陷部件的期限:72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 |
5 | 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付款進度:定金30%:發(fā)貨30%:調試驗收合格30%:質保金10% |
6 | 合同價格和分項價格:以分項價格表提交,總價調整后分項按比例調整。 |
7 | 投標人中標后提供與投標貨物有關的全套技術資料并承擔與相關供應廠商所供設備連接部分的技術協(xié)作,以確保配套設備的整體技術性能。 |
第三部分商務要求
1基本要求
1.1 賣方供貨范圍內的裝置設備及材料必須通過生產廠檢驗,要求出廠時帶質檢證書。
1.2 合同裝置設備應按照制造廠標準和使用的國際標準進行設計、制造和檢驗。
1.3 賣方應在合同裝置設備進行工廠機械及性能試車前一個月通知買方,屆時買方將派工程師至賣方工廠按時參加買方初驗收,但不表示賣方責任完成。
1.4 賣方應派技術人員至業(yè)主現(xiàn)場進行安裝調試和技術服務,并對買方的人員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操作及維修的培訓。
2對專用工具及備件的要求
2.1提供設備專用工具一套(如有)。
2.2投標時提供備品備件及易損件(附清單及價格、圖紙),并請將分項報價含于投標總價中;對關鍵件外購件必須提供供貨廠商的名稱、地址及品牌。
3運輸及包裝方式
貨物應具有適合中國內陸長途運輸及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及集裝箱運輸,應能防潮、防曬、防盜、防銹、防震、防腐蝕,以確保貨物安全運抵安裝場地。因運輸和防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
4貨運標記
4.1賣方應對每一包裝的兩個側面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樣標明各項:
收貨人、合同號、售貨單位、到貨站、總共箱(件)數(shù)及箱號、貨物名稱、出廠或裝箱日期、發(fā)貨人、毛重/凈重(公斤)、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算
4.2 賣方應對每一包裝的兩個側面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樣標明“重心”和“吊裝點”,并根據(jù)貨物的特點和運輸?shù)牟煌,在包裝箱上標明“勿倒置”等適當?shù)臉酥,以便裝卸和運輸。
5貨物抵達目的地后的檢驗程序和期限
賣方在接到買方書面通知后三天內抵達最終用戶現(xiàn)場,依據(jù)賣方提供的設備裝箱清單(貨物發(fā)運前一天內由賣方郵寄給買方)、設備檢驗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質量標準和其他有關資料,由買賣雙方共同開箱,對貨物的外觀、質量、數(shù)量進行檢驗、核實。
如賣方不能參加開箱檢驗,則應在開箱前三天書面通知買方,賣方不得對買方作出的檢驗結果提出質疑。經檢驗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與合同要求不符,以致影響設備安裝、調試、導致影響生產,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xiàn)場后18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6外觀檢驗及質保期
6.1外觀檢驗
⑴設備上均應訂有銘牌;
⑵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制造廠商編號及出廠日期。
⑶隨機備品備件、裝箱清單兩套、隨機資料(質量檢驗合格證、圖紙等)
⑷賣方提供的裝箱清單應簡體中文注明設備、零件的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編號。
⑸賣方應保證提供的設備為全新貨物。
⑹設備外露表面不應有銹腐蝕、碰傷等有損外觀的缺陷。
6.2 裝置設備安裝、調試驗收
裝置設備安裝、調試結果經買賣雙方簽字后認可并存檔。
裝置設備正常使用后開始計算質量保證期,質保期為1年。
7質量保證
7.1賣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在各個方面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要求。賣方應保證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護保養(yǎng),在貨物壽命期內運轉良好。在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出現(xiàn)上述情況,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3天內,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對造成的損失買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7.2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貨物驗收證書簽署后12個月。
7.3 如果賣方收到買方關于設備缺陷的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7.4 賣方提供設計性能、裝置設備壽命及服務的承諾(如有)。
8售后服務
賣方應保證其設備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yǎng)在設備壽命期內運轉良好。在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fā)生的任何設備質量問題負責。若出現(xiàn)上述情況,賣方在三天內,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并相應延長此保證期。本條款與技術附件售后服務條款配合使用、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賣方違反售后服務的條款和規(guī)定,買方將拒付尾款同時賣方還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未盡事宜中標簽約時雙方商議。
9索賠
9.1 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并且買方已于規(guī)定的檢驗、安裝、調試和驗收測試期限內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賣方應按買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 賣方同意買方拒收貨物并把被拒收貨物的金額以合同規(guī)定的同類貨幣付給買方,賣方負擔發(fā)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輸和保險費、檢驗費、倉儲和裝卸費以及為保管和保護被拒絕貨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費用。
(2) 根據(jù)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買方遭受損失的金額,經雙方同意降低貨物價格。
(3) 更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設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達到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賣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9.2 如果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10天內賣方未能予以答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若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的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一些的時間內,按買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貨款中扣除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shù)臋嗬?/span>
10專利權
賣方須保障買方在中國使用其貨物、服務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1供貨商承諾書
供貨商承諾書為合同簽約的必備前提條件。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除非商務合同中另有說明,商務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在賣方收到買方的合同定金后,即開始生效。
12.2 如果商務合同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由賣方負責辦理,并承擔有關費用。
12.3 賣方須按技術規(guī)格中的規(guī)定,向買方提供與合同項下貨物有關的現(xiàn)場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培訓等其它相關服務。
13支付
13.1 除另有規(guī)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種付款:
⑴ 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付款;
⑵ 承兌付款;
⑶ 電匯付款。
13.2 付款方式以雙方合同約定付款方式為準
14不可抗力
14.1 簽約雙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14.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60天以上,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15訴訟
15.1 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以司法程序解決。
15.2 訴訟應在合同簽訂地或合同中約定的地方人民法院進行。
15.3 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16違約終止合同
16.1 在補救違約而采取的任何其它措施未能實現(xiàn)的情況下,即在賣方收到買方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30天內(或經買方書面確認的更長時間內)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買方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準許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貨物。
(2) 賣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
16.2 一旦買方根據(jù)第17.1款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買方可以按其認為適當?shù)臈l件和方式采購類似未交付部分的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的額外費用。但是,賣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7破產終止合同
17.1 當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以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采取或將采取補救措施的任何權利為條件。
18變更指示
18.1 買方可以向賣方發(fā)出書面指示,在合同總體范圍內對如下一點或幾點提出變更:
(1) 合同項下需為買方特殊制造的貨物的圖紙、設計或規(guī)格;
(2) 裝運方式和包裝方式;
(3) 交貨地點;
(4) 賣方須提供的服務。
18.2 若上述變更導致了賣方履行合同項下任何部分義務的費用或所需時間的增減,應對合同價格或交貨進度進行合理的調整,同時相應地修改合同。賣方必須在接到買方的變更指示后30天內根據(jù)本款提出調整的實施意見。
19合同修改
欲對合同條款作出任何改動或偏離,均須由買賣雙方簽署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20轉讓與分包
20.1 除買方事先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0.2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該通知不解除賣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21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22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22.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合同正本四份,買賣雙方各二份。買賣雙方所有的來往函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22.2 除技術規(guī)格中另有規(guī)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23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或電傳、電報、傳真的形式發(fā)送,而另一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fā)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合同文件及資料的使用
24.1 除了賣方為執(zhí)行合同所雇人員外,在未經買方同意的情況下,賣方不得將合同、合同中的規(guī)定、有關規(guī)格、計劃、圖紙、式樣、樣本或買方為上述內容向賣方提供的資料透露給任何人。賣方須在對外保密的前提下,對其雇用人員提供有關情況,所提供的情況僅限于執(zhí)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圍內。
附件1、供貨商承諾書
供貨商承諾書
重慶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
為保證供需雙方在平等、合法的買賣交往中,保證供貨的質量和優(yōu)惠的價格,我們鄭重承諾:
一、嚴格按合同約定交貨。
二、不與購貨方業(yè)務人員發(fā)生任何不正當?shù)慕煌徽埑、不請玩、不送禮。違者,需方有權給予供方二十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可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三、價格提供優(yōu)惠、折扣公開透明并直接記入供貨產品價格中計算。若有回扣業(yè)務人員的情況發(fā)生,需方有權給予供方二十倍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可移送司法機關處置。
四、產品保證質量,不以劣充優(yōu),以次充好,嚴格執(zhí)行雙方約定的交貨技術條件,違者需方有權拒付貨款。
五、本承諾書作為經濟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供貨合同書(協(xié)議)名稱及編號:
供貨商: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為簽約條件必備)
若有疑問,請詢王先生13518376043